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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道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提纯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5-15 信息来源: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完成河南道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提纯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选址位于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231与兴宝一路交叉口西北侧,系租赁宝丰县宝新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6.8亩,建筑面积4536m2,为新建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采用湿法冶金技术,建设规模年提纯加工贵金属3460kg,其中年提纯加工铂材200kg、钯材500kg、钌材2600kg、铱材100kg、铑材60kg。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

2)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道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林

联系电话:13983968343

电子邮箱:1826788958@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杨庄镇产业集聚区s231宝一路交叉口西北侧100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qeNd8q7QL-J9Ge-RCOi5A(提取码:k1c1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二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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