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年出栏12.6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广东弘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年出栏12.6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已委托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弘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年出栏12.6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弘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瓦房庄村张财岭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12.6万头,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7万头,二期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5.6万头;其中一期建设标准化猪舍5栋,建筑面积37037平方米;同时建设生产宿舍楼、淋浴消毒房、消毒间、洗消点、赶猪人员宿舍、三级隔离宿舍、落地赶猪道及架空赶猪道、无害化烘消棚、配电房等辅助工程,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同步建设环保工程,本期一次建成,可满足二期工程需要。二期建设标准化猪舍4栋,猪舍建筑面积29629.6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弘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分公司
联系人:冯国中
联系电话:13939958599
电子邮箱:1826788958@qq.com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叶县九龙街道叶县政府对面东20米路南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6GE1mGK9GyxQ5MRdPBcGw(提取码dsr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